今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提交一则《关于为父母60周岁以上子女增设护理假的提案》,希望进一步推动上海为父母60周岁以上的子女增设护理假,增强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应对老龄化社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回复称,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出台全市统一的子女护理假政策。
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等地都在相关规定中进行了明确。
政策上的探索不少,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落实。目前,不少规定仍属于框架性的指导意见,缺乏具体的落实和保障政策。要真正实现子女护理假的“应休尽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企业“不愿休”,是因为子女护理假会加大企业的用工成本。员工“不敢休”,是因为在较为严峻的就业压力下,员工因怕“扣钱”或“失岗”导致“有假不休”。久而久之,护理假就被搁置在一边。
子女护理假也不只是简单放假,还应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有关部门还需综合考虑假期增加对企业用工成本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激励和补助措施;增加社会养老资源的供给,为子女的护理提供更多社会性支持。
毕竟,“路虽远,行则将至”,对落实子女护理假的探索要持续。
(常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