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对直播带货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制约和管理。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入行门槛较低,直播间里可谓鱼龙混杂。有人大搞虚假宣传,将产品夸得“此物只应天上有”;有人信口开河,以“全网最低价”当噱头诱导消费者……可以说,缺少章法的带货直播,给了不少人浑水摸鱼的机会,不仅影响了公众的消费体验,还给公众的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今年7月1日起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直播带货必须说清“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直播营销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被称为“直播电商最严新规”。如今,北京探索制定《指引》,划出平台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红线”,细化各赛道产品的具体经营范围,不断织紧监管网,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参考。
从近来的直播反馈看,已有不少主播在介绍产品功效时大大方方“讲明白话”,不再和消费者玩文字游戏。希望各地能够记好笔记、圈出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创新监管措施,共同拉紧带货直播的监管缰绳。
(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