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不良信用信息认定和报送
日期:05-24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董娜)不良信用信息归集对于提升企业自律行为,营造诚信氛围,维护建设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5月23日,在2023年度淄博市建设企业信用评价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我市住建部门就规范不良信用信息的认定和报送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行政处罚和通报文件中归集。由相应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印发通报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淄博市建设行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填报,并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通报文件。住建系统以外的行政处罚数据,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确保信息归集完整。
从执法监督检查中归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检查中认定的不良信用信息,先告知企业再录入平台。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信息先向企业送达《不良信用信息认定书》进行告知,企业对不良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在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向认定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作出处理。无异议的不良信用信息由认定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登录淄博市建设行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填报,并上传《不良信用信息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