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道峰)5月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市司法局已经成功组织了包括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在内的8个单位及调解组织入驻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一楼设置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2个服务窗口;在二楼设置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2个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律援助咨询岗、受理岗、审查岗等5个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和2个人民调解窗口;在三楼设置了行政复议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应诉科以及行政复议法律咨询、立案登记、调解和解等5个行政复议窗口和1个司考服务窗口。
行政复议科具体承办以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称。行政应诉科主要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解答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提出的法律咨询;提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指引服务;受理、分流、转办和办理调解案件。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事项范围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受理的涉诉民事、刑事案件,以及淄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市民营企业家协会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四个调解组织,主要负责提供对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第三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对涉及财产险、交通事故及人身保险合同等的保险纠纷;对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的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