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办酒必须报备?社区治理绝不能越法律界限
日期:04-12
近日,重庆市南川区有社区发布通知称,居民办结婚酒需提前十天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酒席一律禁止滥办;当地酒楼在接办酒席前要查看其是否通过审核备案,并向该区市场监管局和乡镇(街道)报备;对不听劝者,当地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对其开展联合执法。此举引发许多网友的关注和质疑。
无论大小事都要办酒宴客、收送随礼,这样的习俗至今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纠偏陋俗、改良乡风。在具体执行中,一些地方因循序渐进、方法恰当而收效明显,一些地方则因用力过猛而招致不满,其中的区别在于是否依法依规开展。
以重庆南川为例,不管是要求居民在举办结婚酒席前提交申请,还是规定其他酒席一律禁止滥办,都缺乏法律依据。当地却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将其以通知形式发布出来,显然越过了法律界限。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我们必须明确社区居委会的治理权到底有哪些。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并没有行政执法权,绝不能越过法律界限自我赋权,私自制定不合法的规定并强制执行。
目前,重庆市南川区文明办已指导相关街道社区立即停止不当做法。不管是当地还是其他地方,都应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确保社区治理合法合规、合情合理。(陈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