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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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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淄博警方通报:3名造谣者被处罚

日期: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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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A07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淄博公安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造谣传谣人员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案例一:今年3月下旬,博山网民贾某为博取关注,从网络上下载来源不明视频,自行编造加工为谣言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发布。贾某发布的谣言信息被大量转发扩散,引发社会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博山公安分局依法对贾某给予行政处罚,对其造谣使用的网络账号予以关停。

案例2:今年3月,淄川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淄川一网民转发“年内山东、安徽等地可能发生7级以上地震”抖音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该网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近日,网民邢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通过网络平台利用多段视频编造和发布多条谣言信息,并造成大量传播扩散,引发网民担忧和猜测,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目前,邢某某已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恶意编造、散布、传播网络谣言轻则侵权重则拘留。面对谣言时,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拒绝成为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淄博警方倡议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依法上网、理性上网、文明上网,争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践行者、传播者,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如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及行为的,及时向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和有关网络平台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应对处置。

不断提高自身文明修养,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践行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严格约束身边人,引导家人亲属自觉遵守绿色上网要求,推动网络文明共践共行。

提高信息辨别能力,不参与不传播负面信息、不良信息,不信谣、不制作、不散布网络谣言,不捏造、歪曲事实,不传播未经证实的“内部”消息、小道消息。

(全媒体记者王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