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敬东)3月2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五大曝光”行动中,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其中,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6674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16辆。通报了淄博嘉途物流有限公司、淄博畅达物流有限公司等35家高危风险企业。3名终生禁驾人员,谢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王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万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通报2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月26日14时42分,高青县花沟镇任马寨路口。李某国驾驶小型客车与对向左转的胡某双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胡某双受伤,两车受损,胡某双当日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中,李某国在驾驶过程中观察不够,未在人行横道减速,而胡某双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国与胡某双各自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1月31日20时25分,高某驾驶轿车在临淄区北齐路超速行驶至皇城镇政府西侧路口,与南向步行的张某华相撞,造成张某华受伤,车辆损坏,张某华当日死亡。事故中,高某在通过路口时观察不够,超速行驶且未让行人,违法行为较重。张某华在步行过路口时未确保安全,也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华承担次要责任。
此外,通报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乡道001北京路与考工路路口,该路口穿村过镇,且公交车站距离路口较近。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确保您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