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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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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市消保委发布清明节消费警示

日期: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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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A06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清明节将至,3月28日,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祭祀、消费应谨防陷阱,倡导“文明祭扫”“低碳清明”。

倡导市民少用或不用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方式,采用网络点烛、鲜花祭扫、祈福寄语、家庭追思等绿色低碳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

清明时节,扫墓人数众多,交通容易堵塞,建议尽量避开高峰时间,多选择公共交通。清明假期春暖花开,也是市民踏青出游的好时节,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出行前合理规划路线,同时安全防护不能松懈。

在外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的餐饮场所,做到餐前洗手、餐后漱口。不要贪食“新、奇、特”食品;购买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大部分消费者对野菜野果的认识程度有限,不要随意采摘和食用。

此外,无论何种消费,碰到何种突发情况,消费者都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的重要凭据。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