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变质食品或遇“临期售卖”该咋办?
日期:03-09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近日,不少市民留言向本报记者倾诉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维权问题。比如,购买的食品变质了,该咋办?售卖临期商品有何规定……3月8日,针对大家提出的热点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
问题1:消费者李女士在水果店买了一箱水果,食用时切开发现是坏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商家索赔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以及第一百五十条对“食品”的定义: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不同于预包装食品,水果属于生鲜,被列为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在保存、加工、包装和运输等方面都需要特殊的条件,特别是运输途中受损、变质等情况,容易产生消费纠纷。因此,发现变质可以主张退货,但是无十倍赔偿的依据。
问题2:蓝莓干配料表中含蓝莓干、白砂糖、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但其营养成分表中标注每百克脂肪含量为0,经检测该产品脂肪含量为0.1克(每100g),该产品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表1能量和营养成分名称、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中标明脂肪的修约间隔为0.1,其“0”界限值(每100g或100mL)≤0.5g。因此,根据《检测报告》,鉴于涉诉产品每百克脂肪含量为0.1克,可直接在对应的营养成分表中标注0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问题3:消费者通过某电商平台在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3罐猪肉酥,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过期了,针对销售临期商品如何处理进行咨询。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适于销售。因此,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建议商家设立临期专柜销售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如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应当提前告知有关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也应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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