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2月20日,淄博日报博览新闻客户端正式开通“3·15”消费维权通道,市民在消费过程中的困扰都可以留言来和我们聊聊。为提高广大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即日起,记者专门梳理消费领域的部分典型案例,给大家提个醒,如果遇到此类问题,您该如何维权?
日前,张店区市场监管局通过12345系统接到投诉:消费者入住某酒店包含早餐的亲子房,其带孩子吃早餐时,却被商家收取孩子早餐费26元,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协调退费。
接到投诉后,张店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酒店内未发现早餐收费说明的告示,酒店工作人员也未在消费者入住时明确告知收取孩子的早餐费。经过与双方的沟通协调,酒店退还投诉人26元,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消费者要求退款合理合法,经营者应该给消费者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