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
日期:12-26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倩)12月2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3个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树立乡村治理基层典型,示范带动各地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开展了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经各地推荐上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认定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等11个镇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芦南村等64个村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桓台县果里镇楼里村、沂源县燕崖镇朱家户村、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甘家村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