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一“抖”就跳到广告 让人反感的流量有意义吗
日期:11-10
打开手机,启动软件时轻微晃动,屏幕上立刻就跳转到第三方购物软件;软件使用过程中离开片刻,返回时广告会再次弹出;试图点击关闭按钮,却还能继续跳转到广告……近日,不少用户吐槽手机软件广告的不良体验。
手机软件发布广告,本是正常商业行为。但是,不顾用户体验甚至违背用户意愿强行推送广告,就越过了“正常”的界线。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关不掉、乱跳转的广告,不光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还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摇一摇”等互动类广告离不开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这些个人数据的使用是否取得用户授权?软件是否存在违规收集信息、过度索权等问题?都必须调查清楚,厘清责任所在。如此,才能更好保护用户权益,不用担心自己的隐私数据被当成引流的工具。
对于投放这些广告的商家来说,即使借此吸引了一些流量,但实际转化用户的意义极其有限。以用户反感为代价的流量,无异于饮鸩止渴。真正有眼光的企业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土土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