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敬东)10月30日,市交警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五大曝光”行动中,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其中,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6312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16辆。通报了淄博路翔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淄博鸿胜运输有限公司等全市高危风险企业95家。2名终生禁驾人员,张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连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6月8日7时,范某某驾驶普通客车沿高淄线行驶,在高青县花沟镇翟家村丁字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范某某直行客车与王某某驾驶转弯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某、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乘坐三轮车的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范某某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够、驾驶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的行为与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让优先通行一方先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该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相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范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王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于某某无责任。
8月14日22时43分许,周村区中润大道新华医疗公司东侧路口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刘某赫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刘某文超速行驶,与醉酒后(175.20mg/100ml)鲍某某驾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车辆受损,刘某赫、刘某文、鲍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鲍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刘某文无责任。
此外,通报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G308文石线与西苇河村北中心街交叉口(K377+290M处)。该路口道路南北两侧为商铺及农户,路口视线不良、货车经过村庄路段车速快,村民骑行电动车、摩托车较多,道路设计流量严重超负荷。目前,各相关部门进行了联合整治。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群众,途经此路段,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确保您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