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拒绝“搜包”被辞退公司管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日期:10-24
近日,一则“员工因拒绝下班开包检查被辞退”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00后”女孩小周在深圳一家服装店做导购员。该店为保护门店财产,店长要求每天下班前都要检查所有员工的个人背包。小周认为这是“非法行为”拒绝检查,最终被辞退。根据报道,“搜包”检查并非个例,附近多家服装店都有这样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人身权利包含了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隐私权等等。员工随身携带的背包属于私人财产,涉及个人隐私。以管理公司财物为名逼迫员工开包检查,把员工当“小偷”一样对待,不仅是一种人格贬损,还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和财产权。
此类规则的背后,可以看出一些管理者对待员工的“优越”和“傲慢”。 (陈贞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