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日期:10-11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道峰)10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为目标,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精准、便捷、可靠的公共法律服务。
目前,全市共有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破产管理人协会、普法协会7个行业协会。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23家,执业律师1958名;基层法律服务所50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32名;司法鉴定机构17家,司法鉴定人150名;设有8个公证处;市和区县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
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全市共建有9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全覆盖”。建立“法惠万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一线通、一网通、一掌通、一站通”。
创新打造建立全国首个企业合规“数字化”服务平台,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大力实施“产业链+法律服务”行动,成立20个法治保障服务团,组织5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点对点”服务重点产业链“四上”企业。
充分发挥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依法服务企业破产、重整、重组,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公证与不动产业务联办、跨省通办和“远程视频”公证,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机制,对重点贫弱群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