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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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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法院发出今年首份支付令

日期: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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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1版:A11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道峰)8月31日,记者从周村区法院了解到,近日,周村区法院对受理的一起适用督促程序案件,依法发出支付令,这是周村区法院今年发出的首份支付令。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许某雇佣李某在周村区某建筑工地从事外架工作。后经双方结算,许某于2022年6月22日向李某出具欠条载明欠人工工资31000元。后李某向许某催要劳务费未果,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督促许某给付李某劳务费31000元。

周村区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发出支付令,限被申请人许某十五日内向李某支付劳务费31000元。被申请人许某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亦未按期向申请人履行义务,李某于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支付令”作为督促程序,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提出优势,是人民法院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简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