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家中储备药品。根据《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却有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因此产生的过期药品约1.5万吨。
鉴于过期药品回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需尽快协调政府、制售药企业、药店、医院、社区、协会等多方力量,打通难点堵点,建设回收长效机制。要在法律法规层面迅速填补过期药品回收相关空白,使制定回收制度、给予财政支持、进行资金审批、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等有法可依,并尽快形成一套全国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化流程,严惩非法购销过期药品的行为。
明确责任主体,完善成本分摊机制。例如,部分国家成熟经验表明,药监部门可作为回收监管的主体,制售药企业、行业协会等可作为回收执行的主体,由此明确承担回收成本、无公害处置费用等方面的职责。对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可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优惠等激励奖励。
减少药品浪费。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制药企业践行绿色生产理念,完善药物分装体系。减少以药补医、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等造成的多开药现象,买药或开药坚持适度适量原则。建立上门回收、邮寄和社区、单位、公共场所回收等多样化便捷回收通道。
(郭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