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一边过马路一边刷手机,可能要被罚款了。
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其中明确:行人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妨碍车辆合法通行,将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规定还要求科学设置斑马线,“人车分离”各行其道。
有数据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平均步行速度也减慢16%至33%,不仅会阻碍交通,还大大提升了交通事故的概率。
对于“低头族”的违法行为,各地基本以象征性罚款或警告为主,远远谈不上“严厉惩罚”。这也正是此类立法的本意:罚款不是目的,规范行路安全才是。
一些人可能觉得此举没有必要,但是,解决社会问题,离不开刚性的制度规范。执法的强制性,就体现在让违规逾矩者依法付出代价,尽管其不是为罚而罚,尽管也要体现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
社会问题的解决,充满着利益的平衡,很多时候没有一个让各方都满意的“最优解”,只能达成一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在斑马线上,保证所有人的安全是第一原则,为实现这个目标,小心翼翼地尝试探索一种方案,达成情理与法理的融合,体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是各方之所盼。 (韩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