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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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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日期: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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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A06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道峰)8月3日,周村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用法律督促家长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这是周村区法院今年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了解,受害人是在网络中认识了犯罪分子,由于受害人父母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有效监护,犯罪分子利用孩子父母不在家的空当,趁孩子上学时怂恿孩子请假离校,将孩子带到隐蔽场地实施了性侵。

周村区法院在本案审理中发现,被害人父母在被害人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存在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使得被害人脱离监护,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最终引发了刑事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加深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特殊情感需求的关注,周村区法院向该案件的被害人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邀请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其作家庭教育指导。

被害人父母认真阅读并签下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仔细聆听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悉心指导,表示自己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将会承担起家庭责任,重视家庭教育,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负责。

《家庭教育令》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对于敦促家长积极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具有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

周村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多次与教育部门联合到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邀请中小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周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强与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的联系,立足审判,以审促治,最大限度关心、关注、帮扶、救助每一名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