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第七、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8月10日起发售
日期:08-08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周剑楠 通讯员杨冉)8月10日至19日,202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七期和第八期将在各承销机构网点发售。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85%,最大发行额19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97%,最大发行额190亿元。
第七期和第八期国债发行期均为8月10日至8月19日,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第七期于2026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八期于2028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从第七期和第八期国债发行首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发行的债券,投资者既可支持国家建设,又可获得投资收益,是安全性最高的投资产品。我市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购买:一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青岛银行、恒丰银行、邮储银行等14家承销机构已经开通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处理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认购;二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等12家承销机构的网上银行进行认购;三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9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手机银行办理第七期和第八期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