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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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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毒玩具”

日期: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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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6版:A16       上一篇    下一篇

“是谁发明这种‘毒玩具’给孩子玩的,你家没孩子吗?我媳妇还给买回来那么多……”近日,一个吐槽孩子身边“毒玩具”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中,博主展示了泡泡胶、奶油胶、史莱姆泥、火漆印章等各种“毒玩具”。在视频下方的留言区,有不少人担忧地说道,现在一些质量不过关,对身体有害的“毒玩具”,由于颜色多样、造型奇特等原因,成了“网红玩具”,正铺天盖地地进入孩子的世界里。

孩子们身边潜藏着哪些“毒玩具”?该如何进行治理?对此,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多款毒玩具受青睐 存在危害健康风险

“这个有点像橡皮泥的玩具多少钱?”

7月5日傍晚,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的一家文具店,询问一款玩具的价格。文具店老板告诉记者,这并不是橡皮泥,而是玩法和橡皮泥有些相似的“起泡胶”。

老板告诉记者,这款玩具卖得挺火,每天都有不少孩子和家长前来购买。记者注意到,这些起泡胶颜色多样,但包装较为简陋,只有一个塑料瓶和胶体,瓶子上没有任何字样。“进货的时候就是这样,放心买吧,只要不给3岁以下的小孩玩都没事。”老板说。

记者购买了4种颜色的起泡胶,共花费12元。打开便有一股刺激性“香味”扑鼻而来,放在手上就像“水”一样四处流动,可以随意挤压揉捏。记者在附近另一家文具店花费同样价格购买的起泡胶,打开则有一股类似油漆的味道。记者各玩了一会这两款起泡胶,之后用清水洗手,但手上仍残留了一股胶质味。

有业内人士介绍,起泡胶之所以可以亮晶晶又有弹性、流动性,是因为其中加入了硼砂。硼砂是四硼酸钠的俗称,通常为含有晶体的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工业上用途广泛,可用于生产清洁剂、杀虫剂等日化产品。需要注意的是,硼砂毒性较高,摄入过多可引发多器官蓄积性中毒。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硼砂被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除了起泡胶,火漆印章(源于古代的一种封信方式)、“纳米胶吹吹乐”等玩具在线上线下也卖得火热,在中小学学生之间十分流行。

记者在一家已卖出超过两万件商品的网店购买了一套火漆印章,收到货后发现里面有蜡烛、蜡粒、金属勺等工具,和之前在线下看到的情况一样,同样没有具体的厂名厂址、成分说明等关键信息。

按照教程,记者将蜡烛点燃,然后将熔蜡勺放置在蜡烛台上,把彩色火漆蜡粒放到勺中加热。一段时间后,蜡粒融化的同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随后,记者将融化的蜡粒倒在垫板上,用印章头按压就形成了一个火漆印章。

据了解,火漆印章的蜡粒和普通蜡烛并非同一种物质,其主要成分是松香、松脂和虫胶片,松香在固态时是有毒的,只是毒性较弱,对人体危害不大,当松香遇到高温,从固态转为液态时,会释放含铅等重金属和有害化合物,经过氧化后的松香,所产生的气体中包含焦油和氨气。

而“纳米胶吹吹乐”,看上去像一卷胶带,剪下来一段稍稍加热,用吸管一吹就可以吹成创意十足的泡泡。与之相似的,还有“泡泡胶”,外观上形似旅行牙膏,分为多种颜色。

记者从线上线下分别购买了3款纳米胶和泡泡胶,它们的包装上均未注明产品的材质,其中有两款没有标注生产厂商和生产地址。公开报道显示,如果纳米胶加热时间没有掌控好,同样会释放有毒气体。

泡泡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由于塑料吹管仅5cm,在吹气过程中一旦松口,泡泡内的气体就会通过吹管“反刍”到口腔中,并伴随着刺激性的味道。

先前有媒体将3款泡泡胶样品送检,实验结果数据显示,3款泡泡胶样品的挥发物中检出了乙醛、乙酸乙酯等化学成分,这些均属于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这类物质在吸入呼吸道后,均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检测专家称,乙酸甲酯、乙酸乙酯和二丁酮虽属于低毒性物质,但长时间吸入仍然会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情况。

三无产品肆意流通 暴露监管存在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线上线下存在大量“三无”玩具产品,且没有任何安全提醒或提示。

“那为什么会允许这些商品售卖呢?”多位来自北京、天津的家长在表达担忧的同时,也提出了对玩具标准和监管的质疑。

北京瀛和(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季彪介绍,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从最初的1986版发展到目前的2014版,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GB6675-2014《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1-4部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其中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玩具生产的要求更为全面和严格。”王季彪说,该国家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该标准同时提高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

王季彪介绍,我国相关部门在玩具安全领域也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如202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将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纳入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严格监督落实。

在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王毅律师看来,实践中,相关标准仍存在玩具安全标准的涵盖范围不完全、对玩具安全标识的表述规范性不足,对玩具产品标识位置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安全标识无法统一规范等不完善之处。

“‘三无’产品、含有害物质影响孩子身体健康的产品,能堂而皇之地在市场上肆意流通,暴露出监管部门对此类‘网红毒玩具’的监管存在漏洞,部分检测、监管标准已经滞后,不能覆盖‘网红玩具’的原材料、涂层、结构、零件等要素,给‘网红玩具’的不健康、不安全因素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王毅说。

设黑名单强化监管 遭受损害依法求偿

在前不久召开的“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 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儿童和学生用品领域质量违法案件4371件,涉案货值1978.2万元。今年,检查重点聚焦在“网红玩具”的化学、物理、可燃性危害问题,校园周边商店销售“三无”、警示说明缺失或年龄标识不合理的危险文具产品问题,儿童纺织产品绳带、pH值等安全性指标不合格问题等。

对于“网红玩具”,如何才能拉高质量底线,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安全?

王季彪认为,要建立完备且严格的玩具市场准入制度,玩具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生产,在生产线上就杜绝有害玩具的产生。目前,我国已经明确对在国内销售的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六类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根据相关行业专家的建议建立危险玩具报告制度,更有效地阻止危险玩具继续流通。建立该制度后,可以借助消费者协会、医疗机构、教育系统,多网联动建立一套有效的发现危险玩具的渠道,第一时间发现危险玩具,发布消费警示。”王季彪说。

王季彪说,目前儿童用品线上销售发展迅猛,网络平台需要对所售商品或服务承担监管责任。平台应从提高售卖准入门槛、严守质量关口、畅通投诉渠道等入手,保障儿童用品尤其是“网红玩具”的质量安全。平台未尽到审核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王毅建议,要积极开展儿童玩具风险监测评估制度,通过收集分析投诉举报、抽检、执法办案以及企业生产等信息,找准儿童玩具市场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增强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的自觉。相关电商平台、市场平台、监管部门依托“黑名单”有的放矢地开展核查或检查,筑牢儿童玩具的安全防线。

“要培养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广泛宣传3C标志,让消费者选择有3C认证的玩具,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等信息的玩具,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王毅说。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