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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市民停车11分钟收费10元质疑价格太高

日期: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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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A04       上一篇    下一篇

中房地上停车场,收费“按次”来。

7月7日,市民王女士给本报党报热线7112345来电反映,她上午9:12到中房地上停车场停车办事,停车11分钟收费10元。王女士说停车场收费只按次收取,自己停车时间那么短也收10元,这个收费价格太高,太不合理了。

记者来到中房大厦地上停车场,在这里看到一块停车收费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本车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早7点至晚10点,停车费为每次每车10元,晚10点到早晨7点,停车费为每车每次15元。记者与现场的保安攀谈了解到,这个停车场收费都是按照公示牌上的价格收取的,都是按次收费,停车5分钟收10元,停一白天也收10元。保安说以前都有早晨7点以前在停车场停车,收取15元过夜费,7点出停车场还要另外再收10元停车费,一次停车收取25元。经常有市民因停车收费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保安说:“我们也感觉收费不合理,但这收费都是按电脑里的设置来的,我们也没办法。”

与中房地上停车场按次收费“简单粗暴”不同的是,在中房地下停车场的公示牌上,收费方式则很“智能”。公示牌上显示,本车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1、30分钟内停车免费;2、1小时内2元/车/次,每超出1小时加收2元,延时累计收费。3、晚:22:00—早7:00过夜车辆8元/车/次;停车场收费系统为车辆号牌识别自动开杆驶入,出场缴费。

中房地上停车场收费的“简单粗暴”与中房地下停车场收费的“智能”反差很大,但与中房停车场仅有一条马路之隔的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显示则更加人性化、更加合理。这里不仅有详细的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规定、停车规定,而且收费价格也比较合理。王女士说之所以给报社打这个电话,就是感觉气不过,如果是一个外地到淄博来的游客遇到了这种情况,就会给淄博的形象抹黑,还是建议这种“简单粗暴”的收费方式该改一改了。

(全媒体记者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