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汤继文)6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聚力提效争先 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获悉,我市以市级河湖长巡河为试点,开展巡河标准化建设,建立巡河前问题准备、巡河时部门参与、巡河后问题交办、重要问题提级督办的标准化巡河制度,提高河湖长巡查河湖的针对性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市级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调研前,由市河长办先行收集巡查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水利部、省、市各级交办的问题,市河湖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区县掌握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各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问题,以及各类延期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问题清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收集完毕,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补充。
市河长办根据收集到的问题,研究确定河湖巡查时间、问题点位、参加部门等事项,形成巡查河湖方案报市级河湖长审定,由市级河湖长召集,进行现场办公、专题研究。根据市级河湖长在现场办公或专题会上确定的事项,市河长办印发问题督办通知,明确具体任务、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办理期限等事项,承办单位及时向市河长办报告办理情况。对未完成整改、久拖不决的问题,由市河长办提请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实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到位的,将报请市级河湖长约谈责任部门负责人或区县总河长,倒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时整改河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