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市将新建改造90处综合能源港
日期:05-12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奇)5月11日,《淄博市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正式发布。按照《专项规划》布局,到2025年,规划范围内共新建改造综合能源港90处。其中,A类综合能源港3处,B类综合能源港4处,C类综合能源港20处,D类综合能源港63处。
根据《专项规划》,现阶段综合能源港提供的能源补给服务主要有加油、加气、充电、换电、加氢5种功能,依据不同功能组合形式分为A、B、C、D四个等级的综合能源港。据悉,综合能源港除了满足基本的能源补充功能外,还需满足光储充、智慧服务、商业、文化展示等功能所需的建设规模。
据了解,综合能源港不仅仅是为社会各种机动车辆提供综合交通能源产品补给的公用设施营业网点,更是为用户提供能源体验,提供商业服务的场所,又可以充分利用场站建设光伏发电储存电能,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长期有效路径。
本次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淄博市五区(包括经开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的主城区及国省道沿线,大型化工园区、物流园区(包括但不限于淄博内陆港、传化公路港、东部生产型物流集聚带和以海尔新星物流公路港、万创绿色枢纽物流园等为代表的西部生活型物流集聚带)周边。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为何规划90处综合能源港?据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预测估算,在机动车保有量上,预测2025年规划范围内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44.65万辆,其中新增41.52万辆。新能源车保有量,2025年规划范围内电动汽车保有量8万辆,氢能汽车保有量1000辆。在此基础测算,规划范围内建设改造综合能源港共计90处。
用智慧能源“点亮”绿色城市,用绿色能源赋能产业转型。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能源港布局规划对全市能源转型和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通过统筹规划布局,与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相互融合,助力实现能源保障、增值服务、节能减排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推动我市如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