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勐)“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注销,但社里的两个成员去世了,不知道怎么办理,电话咨询中,商事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代位注销,并提醒了需要准备的材料,来到大厅很快就办完了注销手续。”日前,临淄远清农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许先生到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采用第一顺位继承人“承诺书+书面证明”的方式,顺利办结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销业务。
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代位注销制度中,对于因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死亡,导致其出资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继承人代为办理;对因市场主体已经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注销市场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人或清算组代为办理;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主体已被撤销或注销,导致其管理或者出资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被撤销或注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