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丁兆云 通讯员李磊)创建“无讼村居”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格局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博山区石马镇综治中心创新推进诉讼源头治理,深度融合传统文化与法治精神,以“无讼村居”创建为抓手,对接辖区桥西村、响泉村两个村居为“无讼村居”创建点,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
桥西村村民信某和信某甲是叔侄关系,也是东西方的邻居。但双方因宅基地和自留地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多年来存在争议,积怨已久。今年春节后二人又因多年前老人留存的宅基地不公问题发生矛盾,在争吵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在信某强家门前发生撕扯,矛盾进一步激化。据当事人信某陈述,家中老人在世时土地由信某甲父亲全部耕种,自老人过世后耕地及宅基地被信某甲与其父亲全部瓜分,自己虽已年迈但仍心存不满,多次向信某甲进行索要,信某甲不予答应。当天二人又因为土地问题再次争吵,最后矛盾激化,故发生撕扯。得知此案后桥西村人民调解员主动介入,对二人矛盾进行调解。
此案虽是小事,但双方积怨已久。如果单纯走司法程序处理案件作出判决,不仅无助于双方矛盾的深入解决,还可能带来长期影响,进一步撕裂家庭关系。为了帮助两个家庭今后和睦相处,重续亲情,调解员多次到现场,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但二人终是不肯让步。桥西村对此矛盾进行上报,由石马镇综治中心牵头,整合镇派出所、镇司法所、桥西村相关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多方资源,组成调处工作研判小组,对该土地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全力协调化解。历时大半个月的努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信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信某甲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故土地及宅基地确需还给信某。在法律面前,信某甲最终同意将耕地及宅基地还于叔叔信某,一起因老人留存耕地分割纠纷化解在调解中。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村内的矛盾纠纷以理破法,让棘手的“家务事”迎刃而解,实现了法、情、理的良性互动,架起了亲情的桥梁,巧妙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今年以来,桥西村调解员已为村里排查化解了7起矛盾纠纷。
同享一片蔚蓝天空,共建一座和谐家园。自古以来,“息诉”“无讼”便是人们内心深处朴素而美好的愿望。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石马镇综治中心与各村村委共同发出倡议,号召广大村民崇德向善、信诺重约、爱老慈幼,做“无讼村居”建设的当事人、代言人和传承人,让德善之花、守信之花、慈孝之花开遍美丽乡村。同时,引导村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到“无讼村居”创建中来,人人都是“无讼村居”的受益者和参与者,人人争当普法志愿者,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用一言一行为和谐家园、“无讼村居”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