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相国旗)3月2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市普查调查中心主任王辉向社会发布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因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且没有先例可循,为此,我市组建了由多个部门单位参与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中既包括行政登记部门,也包括行业管理部门,强化了政府主体责任。另外,各驻淄大企业和高等院校也要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工作。
通过普查,客观反映全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本次普查强化信息化手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普查人员应积极依规普查,普查获取的资料不得泄露或成为处罚的依据。对不配合普查行为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