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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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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公告

日期: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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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4版:A14       上一篇    下一篇

经查,桓台县骨伤医院北侧地块(桓台县张北路1188号)有3处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违法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违法建设1:位于桓台县张北路中国石化第20加油站南邻,双层钢结构房屋,东西长29.7米,南北长9.7米,双层建筑面积共576.18平方米。目前,该房屋由桓台县索镇顺通汽车配件经营部和桓台县索镇车识缘汽车美容经营部两家门店占用。

违法建设2:位于桓台县张北路中国石化第20加油站南邻桓台县索镇车识缘汽车美容经营部西侧,单层彩钢板结构棚房,东西长5.3米,南北长 20.8米,面积110.24平方米。目前,该房屋由桓台县索镇车识缘汽车美容经营部门店占用。

违法建设3:位于桓台县张北路中国石化第20加油站南邻桓台县索镇车识缘汽车美容经营部南侧,单层彩钢板结构棚房,东西长20米,南北长7.7米,面积 154平方米。目前,该房屋由桓台县索镇车识缘汽车美容经营部门店占用。

因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据《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15日。请违法建设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二中队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上述违法建设项目当事人的,我局将依法报请桓台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

特此公告。

联系人:薛云鹏

电 话:0533-8229365

地 址:桓台县城区卫生街126号机关第二办公区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