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对野外违规用火严查必究!
日期:03-03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倩 通讯员左一立 徐玲)2月23日,沂源县西里镇崮东万村刘某某,酒后乱扔烟头,引发火灾,造成一定面积山坡过火,被沂源县公安局西里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2月24日,燕崖镇石井河村冯某某在山上林区边缘烧荒引发火灾并引燃部分侧柏林,被沂源县公安局燕崖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近日,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沂源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野外违规用火事件进行了查处,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沂源县素有‘山东屋脊’之称,全县森林总面积113940.35公顷,森林覆盖率62.11%,林区面积大,地形复杂、地势陡峭,森林防火形势特别严峻。两起案件的查处在当地反响强烈,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说。
进入防火期以来,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沂源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以野外火源管控为重点,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开展防火检查站、防火码、防火墙、隔离带打烧、清坟头等“五清”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火灾隐患排查、督查。今年以来查处野外用火16起,行政拘留5人,警告1人,对野外用火起到了震慑作用,森林火情比往年同期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