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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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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预定戒指出差错? 有类似遭遇你要这么做

日期: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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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A05       上一篇    下一篇

提前转账预定戒指并告知销售员所需尺码,但取戒指时却发现尺码并不合适。这是日前高青一名消费者遇到的糟心事。连日来,博览新闻客户端也收到了不少类似留言投诉,明明付了定金购买商品,但取货时却发现问题。遇到这类情况,消费者该怎么办?

今年1月17日,高青县一名消费者在某商场的首饰专柜花费一千元购买戒指,前期消费者已经通过微信聊天明确告知销售员其需要的圈码,并进行转账预定,但现场取戒指时,收到的尺码与前期承诺的不一致。因为戒指尺码不合适,店内也未有其他合适款式,该消费者与销售人员协商退款,但商家不予处理。消费者认为商家做法不合理,向相关部门投诉,希望协调商家给其退款退货。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消费者反映的消费纠纷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事情经过,确认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为尽快解决消费纠纷,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对商家进行法律法规讲解,以及对消费者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为消费者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对消费者进行致歉,消费者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该起投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因为经营者未履行与消费者承诺的义务,销售给消费者的商品不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退换货或全额退款退货。

消费提示:随着人们对于各类节日的重视,经营者在节日期间推出琳琅满目的促销活动,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层出不穷,其中商品或服务的宣传销售、售后维修、预付充值等情况涉及诸多监管部门。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在加强协作配合的同时,共同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或服务时,要详细查看活动规则,货比三家,理性购买,对于经营者承诺的售后服务进行书面合同约定,并留存好相关购物凭证;作为经营者应当做到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员工服务意识培训,完善售后服务制度,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大市民近一年来遇到的消费问题,可继续通过博览新闻客户端进行留言评论。参与方式:从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博览新闻”客户端,在首页“维权3·15 有事找博览”文章下留言,或点击下方“3·15消费维权通道”留言;拨打淄博日报党报维权热线7112345。我们将仔细记录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采访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维权处理。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