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道峰)2月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邀请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向社会发布废止《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改《淄博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
2022年,按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市司法局会同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对《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等3件政府规章,在评估、论证、审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废止和修改3件政府规章的建议草案。2022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2件市政府规章和修改<淄博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