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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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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晚报

“齐惠商户贷”政策实施时限延长

日期: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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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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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日前印发《关于延长〈“齐惠商户贷”工作方案〉有效期的通知》,明确将“齐惠商户贷”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政策内容不变。

为更好发挥政策效能,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精准纾解个体工商户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淄博银保监分局于去年8月29日创新推出“齐惠商户贷”政策,办理期限截至当年年底。该政策推出以来,以其便利性和低成本受到广大个体工商户欢迎。

“齐惠商户贷”创新采用“保险或担保增信+银行放贷”的多业态联动服务模式,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符合备案条件的保险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增信服务,市财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费或保费全额补贴。贷款期限最长1年,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1年期LPR(贷款基础利率)加点200BP(基点)。

在我市依法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满足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经营者年龄18-60周岁、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等条件下,均可申请办理该政策产品。

目前,齐商银行、各区县农商行、临淄汇金村镇银行、高青汇金村镇银行、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市鑫润融资担保公司已纳入第一批备案名单。我市个体工商户办理贷款时,可就近选择已备案的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借款申请,同时选择一家保险机构或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增信,贷款申请方式灵活便捷。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积极提升政策便捷性和覆盖面,最大限度满足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