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玉华)近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将淄博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行个人自主申报模式缴纳,居民可通过网上缴费(微信、支付宝、邮储和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银联云闪付APP、爱山东APP、电子税务局等)、银行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银行移动终端(邮储银行POS、建行裕农通、农商行农金通)、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等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淄博人社”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淄博税务”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38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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