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6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
日期:02-12
本报讯(记者李倩)为促进印刷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省新闻出版局相关工作部署,我市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通知》,即日起正式启动全市2026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要求与流程予以明确。
本次年报对象为全市已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同时,我市将一并开展印刷业管理、印刷园区及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汇总工作。各印刷企业须于2月25日前,通过山东省印刷管理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后续,市、县新闻出版部门将对年报内容进行审核分析,省新闻出版局将在山东省印刷管理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公示全省印刷企业年报情况。
各印刷企业应严格按照时限完成年度报告,确保所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年报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的企业,须附相关情况说明;对存在未报、虚报、瞒报等行为,或未按规定更换新版《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列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监管对象;对未按要求报送年报、不具备经营资格等情况的企业,拟列入2025年度印刷企业公示信息(异常)名录。具体事宜可咨询市、县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