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为新时代的统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国家统计局的直属派出机构,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将党领导统计工作的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次是时隔十五年之后的第三次修改,是新时代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2025年,国家统计局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8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体系,强化了统计监督职能,为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要清醒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是严重的业务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它扭曲了经济运行的真实态势,干扰了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因此,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广大统计调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维护数据质量的政治担当。
聚焦核心任务,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修改统计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开展统计工作的重要遵循。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落地生根。一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将新修改统计法及中央系列文件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统计调查人员要系统学,通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法律条款,明确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调查对象要引导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讲解、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其了解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配合统计调查工作。二要在压实责任上出实招。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责任。要严格对照《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健全从源头数据采集到最终数据公布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层层压实数据质量责任。要严格落实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要在强化执法上动真格。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对于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依法依规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同时,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弘扬诚信精神,培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深厚土壤
诚信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调查人员的职业操守。一要筑牢诚信统计思想根基。在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开展以“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为核心的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统计调查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数据观,坚守统计职业道德底线,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要将诚信教育融入人员招录、入职培训、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让“求真务实、质量第一”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建强诚信统计调查队伍。要加强对各级统计领导干部、统计业务骨干、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评价统计调查人员的重要内容。要关心关爱基层统计调查人员,为他们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创造良好环境。三要营造诚信统计浓厚氛围。积极宣传诚信统计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探索将统计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统计守信光荣、统计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支持配合统计调查的良好环境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突出宣传重点。紧抓“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支持统计工作的能力。面向“关键群体”,加强对统计调查人员的法治培训,确保严格依法开展调查。针对“重要多数”,即广大统计调查对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普法宣传,使其明白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二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既要运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也要积极开拓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阵地,制作推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普法产品,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要注重宣传实效。把推动统计普法宣传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普法融入统计调查项目布置、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发布的全过程。要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深刻揭示统计违法的危害和后果,增强警示教育的冲击力和说服力,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信任统计、支持统计。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统计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将全力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为民情怀,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坚决贯彻党中央防治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守好数据质量生命线,积极为淄博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