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文化公益”为旗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日期:11-02
□本报记者 颜慧
近年来,利用“文化公益”旗号的金融犯罪层出不穷。以某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实则是暗地经营非文化公益行为,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投资,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董某在取得某省历史文化基金会理事长赵某的同意后,设立该基金会联络处,向不特定群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起初,董某只是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古迹、听文化讲座。活动结束后,他总会“不经意”地提起基金会的“文物保护计划”,称基金会推出“公益互助”项目,大家投点钱支持修复,基金会每月给2分利息,到期还能全退本金。为了让大家放心,董某反复强调“零风险、高回报”,还拿出手机展示“基金会官网”,指着上面的“理事长致辞”说:“项目绝对靠谱,网上都能查到备案。”
董某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720余万元,涉及120多名投资人,其中八成以上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家手里的存单上,印着文物图案,盖着“联络处公章”,却没人懂得审查这所谓的“基金会”有无“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意识,切莫轻信公益基金承诺投资回报,牢记凡以公益之名投资返利行集资之实必为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