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10-23
本报讯(记者梁立新)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各区县(功能区),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王义朴、王金栋,秘书长王龙辉参加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沙向东陪同相关活动。
检查组深入部分住宅小区,实地查看物业管理现状,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强调,物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本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掌握法规实施情况,查找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压实责任提供依据。要扎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着力在健全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优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等方面下功夫,有效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红黑榜”评价与退出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物业管理提升,着力解决物业费收取难、服务水平不高等难题。要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快速审理模式,依法处理物业纠纷,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要根据执法检查情况认真做好条例修订工作,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实现了市、区县两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