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日期:09-03
本报讯(记者李群)近日,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我市印发《淄博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旨在规范运营管理,促进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方案指出,授权运营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从必要性看,它是贯彻大数据战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在可行性方面,我市公共数据管理日趋规范,数据开发利用支撑能力不断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也全面深化。
在实施方式上,市政府确定市大数据局为实施机构,采用整体授权模式,以公开招标选择运营机构。授权流程涵盖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评审、签订协议、运营期限管理及运营机构退出等环节。
在运营管理机制上,方案从数据供给、资源登记、平台建设、场景管理、数据商管理、流通交易、定价机制、收益分配机制、运营评估机制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在数据安全保障方面,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合规运营水平、强化技术防护。
根据工作计划,2025年年底前将完成运营机构招标和平台搭建;2026年年底前完善工作体系,打造应用场景并上线数据产品;2027年年底前深化场景挖掘,完善数据基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