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继文)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结合雨情、水情及天气变化趋势,省防指已于8月8日20时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应急响应,根据《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研判分析,市防指于8月8日20时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此前,8日10时我市已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按规定落实落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突出抓好人员转移避险、城市内涝防范、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道路交通管控和抢险救援准备等重点工作,提前预置物资队伍,果断转移危险区人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