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在位于鲁村镇龙子峪村的检察院生态修复基地开展了一场中华蟾蜍增殖放流活动,1000余只中华蟾蜍被放生至当地河湖生态系统,重归自然怀抱。
此前,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中查获的1000余只中华蟾蜍处于被扣押状态,未能及时放归自然。发现问题后,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并与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展开积极磋商。三方围绕妥善处置被扣押的中华蟾蜍、修复因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等关键问题深入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方案,由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被扣押的中华蟾蜍放生。
(本报记者 刘永刚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