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份森林资源司法保护令落地实施
日期:03-29
本报讯(记者胡文 通讯员沙文彬 郭克凤)日前,临淄区人民法院向垢皋林场颁发了全市首份森林资源司法保护令,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有林场的资源保护责任和禁止行为。
这一举措标志着生态保护责任正式进入法治化轨道,为国有林场的资源保护提供了司法实践范例,并为临淄区的森林资源建立了一道坚实的法治防线。在颁发森林资源司法保护令的同时,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联合临淄区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在垢皋林场举办了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宣传公益活动。
活动通过实物展示、情景模拟等方式,为群众系统讲解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价值,重点演示了风力灭火机等专业设备的操作规范;法院干警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活动还采用“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教育模式,吸引了200多名中小学生和群众代表参与体验,旨在通过青少年的认知来引导家庭观念的转变,有效提升全民依法护林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