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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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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的手法有哪些?

日期: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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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A03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颜慧

在金融领域,诈骗手法不断翻新,尤其是那些打着监管部门旗号的诈骗行为,更让人防不胜防。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手法都有哪些?

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消费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诉后,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点击“××监管部门在线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或者利用视频会议软件创建所谓“××监管部门会议室”,诱骗登录并开启屏幕共享,从而骗取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消费者资金。

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消费者并骗取信任,谎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互联网贷款等借贷产品时产生逾期记录,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如要“修复征信”,需向指定的“专用账户”转入资金进行“信用佐证”,并称该笔款项随后将予退回。一旦消费者信以为真并操作转账,不法分子迅速转移资金并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