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日报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博山区多人被处罚

日期:12-24
字号:
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王敬东)“这都晚上11点了,还有人在附近放烟花,你们能来看一下吗……”12月20日23时许,博山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视频追踪,迅速找到燃放位置,并确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张某等4人。

“我和朋友喝了点酒,想着快过年了,放烟花热闹热闹。”张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目前,张某等4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博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于2024年12月12日实施。通告指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其中,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北至北山路、西至西环路(包括滨莱高速博山上下路口——中心路西首路口路段;姚家峪村委路口-西环路),东至万福路——福山路——执信路——文姜路——石炭坞西路,南至南环路(包括青龙山站点1公里范围内,该站点位于山头街道竹林社区)。博山区禁放区域之外的区域为限放区域。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