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奋力谱写统计法治工作新篇章
日期:12-09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必将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一、深刻领会《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制定于1983年,1996年、2009年作过两次修改,这次是时隔十五年之后的第三次修改,是新时期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
此次《统计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生动实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原则,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权限、程序和责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必将有力保障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此次《统计法》修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统计改革任务,紧紧围绕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方面作出重要制度性规定,必将有力提升我国政府统计的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支撑。此次《统计法》修改,聚焦统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系统总结统计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工作经验做法并明确为具体的法律制度,必将有力有效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内生动力,激发统计事业的强大活力,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此次《统计法》修改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重点突出、亮点较多。
在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方面,新修改《统计法》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新修改《统计法》在相关条目新增一款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有利于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更加有效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在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方面,新修改《统计法》提出“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监督的内涵和职能。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方面,新修改《统计法》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衔接,修改增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等内容,规定“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方面,新修改《统计法》围绕统计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就科学统计作出了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包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重点内容。
三、认真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确保新修改《统计法》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新修改《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是分级分类加强学习宣传。要结合日常统计调查业务、重要时间节点,市县协同联动,精心组织系列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不同群体学深悟透新修改《统计法》的重点内容,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厚植全社会统计法治思想根基,积极营造尊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淄博国家调查队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推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要健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融会贯通、形成合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三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要持续抓好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4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做好统计监测评价,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高压态势,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受侵犯。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统计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淄博国家调查队将全力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为民情怀,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坚决贯彻党中央防治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守好数据质量生命线,积极为淄博市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