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日期:11-03
本报讯(记者许珊珊)记者11月1日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淄川区按照“能建尽建、布局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淄川区积极协调第三方在正常收费范围内降低电价,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加大对充电价格、引导提示、安全管控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督促镇街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使用“安全电”。
据了解,淄川区在吉祥路、城里大街等路段分段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市民扫码即可充电,满足了广大居民充电需求。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对接,在大型综合体、商业广场、公交站点试点推行电动自行车立体场所建设,并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有效克服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难题。
为推进住宅小区设施安装工作,淄川区在充分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引进第三方公司,采取“地上搭车棚+地下划区域”的方式,深入各小区现场勘察,合理规划充电桩建设位置,高标准增设集中充电设施。目前,已在88个物业服务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8500个。鼓励各物业企业因地制宜安装电梯阻止系统,严格整治电动车“进楼入户”这一隐患问题,当好电动自行车入梯“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