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道峰)近日,桓台县司法局组织30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在桓台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了入矫集中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中,桓台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的相关内容,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享有的权利,以及违反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工作人员讲述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不遵守规定被处罚的情况,在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心里引起了强烈震动。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未经批准私自离开桓台县、违反关于定期报告的规定等被警告两次。最近,其再次违反了报告个人位置信息的规定,属于“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警告两次,仍不改正”,在桓台县司法局的建议下,刘某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
近年来,桓台县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多方发力,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社会化、智慧化水平。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桓台县明确各县直单位、镇街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深化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研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各项具体措施。坚持和落实“治本安全观”,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报告、会客、外出、走访、核查、考核等规定,扎实开展入矫、日常、专项、分类集中和个别谈话教育,强化重点人员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水平,桓台县司法局积极发挥与民盟的共建共治作用,引入“黄丝带帮教”,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丰富教育矫正内容,拓宽帮扶救助渠道,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矫正机构组织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模式,高质量开展结队帮教、普法宣讲、文化教育、心理矫治、公益劳动等各类帮教活动。
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桓台县司法局在借鉴外地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桓台县社区矫正信息录入系统”,同时联动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信息,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无缝衔接,档案信息自动填充。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上,桓台县以信息化为引领,采取“平台抽查+钉钉打卡”的方式,以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为依托,每日随机抽查、定期全面复查、重要时期重点检查。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两次利用“钉钉”APP进行活体人脸识别打卡,有效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人机分离的现象,极大提升了科技管人效果,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