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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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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律师”王桂国的30年普法路

日期: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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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董振霞

“我在工地上受伤了,怎么认定工伤资格?”“跟邻居有点小纠纷,我怎么维权?”7月31日上午,高青县山东青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桂国的电话和微信响个不停,各种咨询求助不断。王桂国说,这是他的工作常态。

在王桂国的办公室里,有一本名为《新兵的起点》的纪念册,此前他曾有过三年的军旅生涯。他说,“我能考取律师资格证,完全得益于当兵时的历练。那三年读过的书,学到的知识,让我一生受益。”

如今,王桂国已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30多年来,他一直用自己的真才实学,助力家乡的法治建设。

退伍兵带回来一麻袋书

今年52岁的王桂国出生在高青县常家镇小开河村。“村子位于黄河滩区,经常遭受水灾,那个时候家里真是一穷二白。”王桂国说,初中毕业后,因家贫辍学的他曾做过木工、瓦工、建筑工、菜农等,各种各样的职业经历让他早早成为家里的顶梁柱。17岁那年,他用两年的积蓄为家里盖起了四间坐北朝南的大瓦房。

从那以后,王桂国就成了村里的“能人”,村民们都想选他“当家”,但王桂国心里却有一个“当兵梦”。1990年3月份,王桂国报名参军,入伍后服役于青海省西宁市某野战汽车团。

部队是个大熔炉。王桂国刻苦训练,很快就学会了车辆驾驶技术,并先后担任连队里的通讯员与文书。那时候,王桂国对知识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求,借着管理连队图书馆的机会,王桂国一头扎进了书本里,所有空闲的时间都用在了读书学习上。

“唐诗宋词、中外小说,那时候我什么书都读、都背。”王桂国说,在部队,他自学法律知识,还拿到了法律自考的部分课程结业证书。当兵三年,他好像是上了三年大学。

部队为王桂国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也造就了他坚毅的品格。1992年12月份,王桂国退伍返乡。看着他托运回来的行李,村民们都惊呆了:别人带回家的都是生活用品,他却带回来一麻袋书和十几本厚厚的学习笔记。

一年改变贫穷村面貌

退伍返乡的王桂国受到村民们的热烈欢迎。1993年4月份,村里换届选举,王桂国高票当选为小开河村村委会主任。那时候,小开河村还未通电,家家户户都点煤油灯。王桂国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变村里的面貌。

王桂国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实施亮灯工程。1994年秋天,他多方筹措了5万多元资金,为村里通上了电。通电后,王桂国开始谋划修路的事,他挨家挨户做工作,动员大家出义工,对村里的生产路进行加宽整修。

灯亮路平,王桂国又开始规划村庄发展大计。有些村民在庄稼地里乱种树,导致纠纷不断。后来,村里统一规划,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彻底清理整治。在王桂国的带领下,只用了一年时间,小开河村的村容村貌就发生了巨变,走上了规范发展的快车道。

“兵律师”30年普法初心不变

“村里事务走上正轨后,我就想着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王桂国说,他一直想从事法律工作。1994年底,他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到张店区一家律师事务所打工,工作之余,他开始准备律师执业资格考试。

“备考的过程不比当兵训练容易。”从未接受过系统法律专业学习的王桂国,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备考的那段时间,他常常复习到深夜,并发誓“备战120天攻下律师资格关”。1996年年底,王桂国以优异成绩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证。

随后几年,王桂国辗转多地从事法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000年,他回到家乡,创办了高青开诚法律服务所。“基层弱势群体不懂法律,有些人权益受损却不知道如何维权。”王桂国说,那时候向他求助的人太多了,几年时间里,曾无数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006年,王桂国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6年,王桂国开始担任山东青苑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更忙碌了。他在全国各地奔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着法律的尊严。2021年,他被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授予“淄博市职工信得过律师”荣誉称号。

为群众维权的同时,王桂国也开始向公众进行普法:2018年起,他担任当地电台的普法主讲嘉宾,并带领团队到机关、学校、乡镇、工厂、军营、农村“送法”;他为经济困难的退役老兵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同时还担任当地政府和多家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助力当地经济发展……2022年8月1日,王桂国荣获“淄博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截至目前,他已参加156场公益法律宣讲。

走过30年普法路,王桂国始终初心不变,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守护一方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