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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日报

严明群众纪律 维护群众利益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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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A03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共淄博市委党校 孔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要求,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充实完善群众纪律要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018年版《条例》立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规定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并规定了在扶贫脱贫事项上的处分条款。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我国从脱贫攻坚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我国对农村发展策略的重大调整,是党和国家新的战略部署。本次《条例》修订,正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体现了党对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重视,旨在通过纪律处分条例的严格执行,确保乡村振兴过程中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

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充实了在社会救助中存在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全面脱贫后,急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提供制度保障。本次《条例》修订,紧紧围绕党的事业发展,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实兜住民生底线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完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2018年版《条例》规定的不作为、乱作为处分条款基础上,新修订的《条例》针对实践中的新动向、新表现,增加了对慢作为、假作为行为的处分规定。慢作为、假作为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表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规定为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本次《条例》修订,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衔接问责条例规定,扩展对干部行为的规范范围,要求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不仅要遵守规定,还要高效、真实地为群众服务,织密了保障群众利益的纪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