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党校 王瑞芳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行为规则,是实现党员干部清正清廉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共28条,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落实党章要求,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新要求。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落实党章要求,《条例》在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新要求。《条例》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廉洁纪律的第一条加以强调,发挥管总作用,贯穿廉洁纪律全篇,从而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自觉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
坚持问题导向,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治,针对执纪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做这样的修改,体现出我们党对于“四风”新动向、新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
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从严管理贯彻落实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条例》围绕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全周期管理,对离岗离职党员干部本人违规从业,以及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违规谋利作出新规定。一是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二是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为他人谋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做这样的修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离岗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落实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条例》充实完善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定,在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充实对党员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