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道峰 通讯员 王琦
龙年春节到来的前几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磊和同事来到临淄区凤凰镇某村,对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被害人亲属进行回访慰问,并现场帮助他们办理了赔偿款领取手续。
此案被害人段某某被孙某、姚某长时间多次殴打后死亡,家中还有车祸后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和正在读小学的妹妹,全家生活靠段某某父亲微薄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十分困难。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段某某的父亲,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耐心释明附带民事赔偿法律规定,引导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多次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最终被告人亲属主动缴纳了赔偿款,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着眼于办好案、办铁案,在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的基础上,聚焦重点精准打击,用公正的判决让每一个当事人服判息诉。”这是赵磊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2023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坚定扛牢案件质量责任,坚持深入调查、反复核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定罪量刑关、审理程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做到“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追究”。2023年,全市法院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7.02%,平均办案天数17.81天,上诉案件发改率1.44%,刑事审判质效核心指标位居全省首位。
周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一起较为重大的集团犯罪案件,涉及被告人14个、罪名10余项,案件卷宗160册,复核证据材料300余份……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人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刑事审判第一庭集中审判力量,加快办案进度,依法保障上诉人各项诉讼权利,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上诉人指定辩护律师,依法听取各上诉人上诉理由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一审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量刑进行了全面审查,用时30余天即审结该案,被告人均服判息诉。
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刑事审判第一庭坚持“一案一建议”制度,全面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中的监管漏洞,深入剖析黑恶势力背后深层次问题,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16条,其中防范“套路贷”司法建议荣获“第五届山东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五式”联动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审判经验被评为“山东法院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